城市污泥产生于和城市生活活动相关的城市市政设施运行与维护过程,城市污泥具有鲜明的城市特征。根据城市污泥的特征,城市污泥可分为如下五种类型。
1. 城市污水厂污泥
城市物流系统中有难以胜数的用水环节,使用后的水大多转化为含不同种类与浓度污染物的污水。城市所产生的污水基本可以按来源分为两类:①工业污水:来自城市的工业部门,污染特征由相应的产业技术、过程决定;②城市污水:来自城市的居民区、商业服务区等非工业部门,其污染特征与具体的来源(如商业、居住区)关系较小,也就是说,不同来源的城市污水共性是它的主要方面。
城市污水的净化处理也是按来源分别安排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处理对象是城市污水。在实行城市排水合流制的城市或区域,一部分城市降雨产生的径流排水也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处理;同时,部分城市的工业污水也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接入前均有对工业污水预处理的要求,使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工业污水的污染特征接近于城市污水(如对含重金属工业污水,应预处理去除其中大部分重金属污染后,方能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对污水的处理过程中,污水中的部分污染物转化为可沉降物质排出,这种排出的物体是以固液混合为特征的城市污水厂污泥。
2. 城市给水污泥
现代城市使用的大部分水是以管网分配形式供应的自来水给水,目前绝大部分城市的给水水源(原水),均仅能在进行必要的净化处理后,才能达到给水的水质要求。原水的净化在专门的给水处理厂(自来水厂)完成,主要的处理工艺是混凝沉淀(将原水中的颗粒物、胶体和部分可溶态杂质转化为可沉降或可滤除的颗粒或胶体物质)和过滤(与沉淀一同完成对上述颗粒和胶体的终去除),被去除的颗粒和胶体构成了城市给水污泥的固相部分,用于从沉淀池和滤池中排除这些固相物的水则构成了该污泥中的液相部分。
3. 城市水体疏浚污泥
-
城市水体指的是主要汇水区域为城市建成区的自然或人工水体(河道、湖、塘等)。城市水体除了具有景观、航运等功能外,主要的功能是城市排水的通道与调蓄容量的组成部分。由于汇水区的特征,城市水体可能受纳的水流包括城市地表径流、城市污水和工业污水等。这些水流中所夹带的颗粒物、胶体,在一定的水力、水文条件下成为城市水体的沉积物,同时上述水流中的可溶性物质在一定的生物、化学作用过程中也会生成可沉降物质,转化为水体沉积物。水体沉积物的积累将威胁到城市水体正常功能的维持,因此,城市水体有持续性的养护(疏浚)的需要,巯浚后的水体沉积物即为固水混合的城市水体疏浚污(底)泥。
即使不考虑城市污水和工业污水进入城市水体对其沉积物生成的加速影响,因城市汇水区的下垫面状况与农业或自然生态体系的不同,以不透水性与粗糙度低的表面为主,地面沉积物易被径流夹带,下垫面的不透水性又放大了径流的强度;加之径流主要以管道流方式汇入水体,缺乏非城市河道岸区植被带对径流中颗粒物的滤除缓冲,所以,城市水体的沉积物生成率高于农业或自然生态体系中的水体,城市水体的疏浚养护需求带有明显的城市特征,其巯浚污泥成为城市污泥的构成之一。
4. 城市排水沟道污泥
现代城市排水方式是以管道化为特征的。按排水对象和排水体系设置原则(排水体制)的不同,城市排水沟管道可分为污水沟道、雨水沟道和合流排水沟道三种。按水流在沟道内流动动力的不同选择,排水沟道也可分为重力式和压力式两种类型。无论何种城市排水对象,均不同程度地含有可沉降的颗粒物和胶体,同时排水中的某些可溶性物质也有在排水沟道内的环境条件及生物作用下产生可沉降物质的可能,这些可沉降物质在一定的沟道水力条件下,会沉积于沟道内,成为影响沟道正常排水功能的因素。为了维持城市排水沟道的正常功能,需定期对沟道系统进行养护,此过程所产生的沟道污泥也成为城市污泥中的一种。
5. 城市建筑工地泥浆
城市建筑工地泥浆是城市建筑废弃物的一种,主要产生于城市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如混凝土灌注桩基施工))和建筑地质勘査(勘探井钻挖)过程中。尽管就严格的意义上讲,建筑活动是一种产业生产活动,但城市建筑活动的区域分布(随机地出现于整个城市区域)和排出废物特征(不同建筑工地产生的废弃物特征基本是相同的),均更多地带有城市的共性,因此,城市建筑废弃物一般作为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的种,当然城市建筑工地泥浆也应是构成城市污泥的一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