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基础资料是进行设计工作的基础,设计基础资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设计的质量。资料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将导致不良后果,如引起设计修改,甚至返工重作或造成施工和生产的困难,导致建设上的失误等。为此洛阳建材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结出了以下设计水泥厂必须的基础资料,希望对新建水泥厂家有所帮助。
(1)在做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做初步设计时,应有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在做施工图设计时,应有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
(2)经国家或省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源勘探报告(石灰石和硅铝质原料)。
(3)批准的厂址选择报告。
(4)原、燃材料工艺性能试验报告。批准的资源勘探报告。
(5)厂区及厂外设石灰石破碎车间或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探报告。
(6)水源地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勘探报告,附水源地及输水线路的地形图1:2000或1:1000,或供水意向书或协议书或可研报告。
(7)供电与通信意向书或协议书或可研报告。
(8)外购原料、燃料供应意向书或协议书。
(9)交通运输(承担运量、接轨方案、水运、公路运输等)意向书或协议书或可研报告。
(10)主管部门同意征用建设用地的书面文件。
(11)下列地形测量图:
①区域地形图1:10000、1:50000或1:5000;
②厂区及矿区地形图: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阶段1:2000或1:1000,施工图设计阶段1:1000或1:500;
③铁路专用线地形图1:2000或1:1000(若有)。
(12)建厂地区气象和水文资料(含厂区供水资料)。
(13)地震烈度的鉴定报告。
(14)建厂地区的城建规划要求。
(1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部门对建厂的要求。
(16)污水排放意向书或协议书。
(17)地方建筑材料价格及概预算和技术经济资料。
(18)与地区协作的其他协议书和文件。
建厂条件不同,设计基础资料的具体内容也有所不同。为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水泥厂的设计任务,必须重视设计基础资料,使之正规化和完整化。对水泥厂的设计基础资料的具体 要求,应参照上列项目,结合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