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的基本过程
固体可燃性物质的燃烧过程通常由热分解、熔融、蒸发和化学反应等传热、传质过程所组成。可燃物质因种类不同存在三种不同的燃烧方式:
(1)蒸发燃烧。
可燃固体受热熔化成液体,继而化成蒸气,与空气扩散混合而燃烧;
(2)分解燃烧。
可燃固体首先受热分解,轻质的碳氢化合物挥发,留下固定碳及惰性物,挥发分与空气扩散混合而燃烧,固定碳的表面与空气接触进行表面燃烧;
(3)表面燃烧。
如木炭、焦炭等可燃固体受热后不发生熔化、蒸发和分解等过程,而是在固体表面与空气反应进行燃烧。
生活垃圾中可燃组分种类复杂,因此固体废物的燃烧过程是蒸发燃烧、分解燃烧和表面燃烧的综合过程。根据固体废物在焚烧炉的实际焚烧过程,将固体废物的焚烧过程依次划分分为干燥、热分解和燃烧三个过程:
(1)干燥。
生活垃圾的干燥阶段是利用燃烧室的热能使垃圾的附着水和固有水汽化,生成水蒸气的过程。按热量传递的方式,可将干燥分为传导干燥、对流干燥和辐射干燥三种方式。生活垃圾的含水率愈大,干燥阶段也就愈长,消耗的热能也就越高,从而导致炉内温度降低,影响垃圾的整个焚烧过程。
(2)热分解。
固体废物中的可燃组分在高温作用下的分解和挥发化学反应过程,生成各种烃类挥发分和固定碳等产物。热分解过程包括多种反应,这些反应有吸热的,也有放热的。固体废物的热分解速度受可燃组分组成、传热及传质速度和有机物体物粒度有关。
(3)燃烧。
在高温条件下,干燥和热分解产生的气态和固态可燃物,与焚烧炉中的空气充分接触,达到着火所需的必要条件时就会形成火焰二燃烧。因此,生活垃圾的焚烧是气相燃烧和非均相燃烧的混合过程,它比气态燃料和液态燃料的燃烧过程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