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共处置
飞灰进入水泥窑共处置必须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的要求,尤其是飞灰中氯、硫和氟的含量必须低于其相应限值:
(1)氯和氟:入窑原燃料(包括常规原燃料和废物)中 F 元素含量的一般≤ 0.5%;入窑原燃料(包括常规原燃料和废物)中 Cl 元素含量的一般≤ 0.04%。
(2) 硫:通过配料系统投加的物料中硫化物硫与有机硫的总含量不应大于 0.028%;窑头、窑尾高温区投加的全硫与配料系统投加的硫酸盐硫总投加量不应大于 3000mg/kg熟料。
通常情况下,飞灰经水洗脱氯后,再经窑尾烟气干燥,然后加入水泥窑中,添加比例为2%左右。如果飞灰直接加入,添加比例一般低于 0.5%。
问题分析:
(1) 飞灰水洗比太高(15~20:1),产生大量废水需要蒸发、干燥,产生大量废盐(氯化钠、氯化钾以及氯化钙和硫酸盐的混合物)。这种混合废盐中通常含有高浓度的重金属,不能直接用作工业用盐。这部分盐基本上没有出路。
(2)水泥窑添加飞灰的比例太小。而且,其飞灰处置能力容易受到水泥销售季节性的影响。
(3)处理成本高,~1500 元/吨。
(4)水泥窑共处置并不能把重金属破坏,只能分散到
水泥熟料之中,存在“稀释重金属并再次排入环境”的嫌疑。
飞灰烧制陶粒
将飞灰与粘土等辅助材料混合,采用天然气做燃料,在回转窑中 850oC 以上高温下烧制,烟气再经二次燃烧、布袋除尘后排放。烧制的陶粒主要用作建筑骨料。
问题分析:
(1)工艺复杂:包括回转窑、二燃室、急冷塔、布袋除尘等等,与垃圾焚烧的尾气净化系统相似。
(2)由于飞灰含盐量大,导致陶粒的品质不高。
(3)处理成本高。企业利润低于 10%。
(4)飞灰陶粒目前还没有行业质量标准。
等离子体熔融
采用直流等离子体弧技术,在 1500 度左右将飞灰熔融,经水淬后成为无定形的玻璃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二噁英在高温下被彻底破坏,重金属被固化在玻璃体中。水淬
玻璃渣的密度为 3.0 g/cm3,熔融过程的减容率为 75%左右。
问题分析:
(1) 投资太大:150 ~ 200 万元/吨处理能力。
(2) 处理成本太高:2500 ~ 3000 元/吨飞灰。
(3) 等离子体发生器寿命较短:电弧等离子体 < 200h;高频感应等离子体 2000 ~ 3000 h。
(4) 尚无工业化成熟案例。